2018-05-06 18:07:5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金昌日报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金昌日报发布:2018甘肃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四)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文化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能测试
综合成绩公布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发〔2011〕74号)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六)体检
根据招聘人员体能测试结果,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及体能测试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金川公安分局、区纪委、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并复查报考资格。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及体能测试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区人社局联合金川公安分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安排上岗,签订《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金川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后,工资为基础工资1670元,绩效工资1030元,每聘用一年增加工龄工资60元/月,聘用期间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照《金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办法》进行管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岗位空缺后按程序补聘。
咨询电话:
金川公安分局:0935—5835162
区人社局:0935—8215241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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