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16:06:06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9年湖南郴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68人-招警考试-报考时间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方式:测试听打和看打。
2.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考试公告和笔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特别提示:技能测试不在另行发放和打印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进场。
3.测试要求: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参加技能考试。
测试电脑提供的输入法有:全拼输入法、QQ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使用普通PC机键盘,测试不提供其它输入法的安装,不使用特殊键盘。
(三)其他事宜
1.笔试、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2.考生在报名网址查询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对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成绩查询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31号,电话2178786)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申请查询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及公布:按笔试成绩×15%+技能考试成绩×6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考生报考的法院通知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及装订顺序: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如本人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发生有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情形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4.其他事项: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综合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2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九、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此外,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建立全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备用人员库,在同等职位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年内有效)。结合全市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市中院有权在服从调剂的备用人员库中进行调剂安排,所调剂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十、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其他事宜: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原已与聘用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实际工作在聘用法院的拟聘用人选,如之前进行了入职体检的,可以不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应试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报考法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论需市中院研究审定。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选在郴州法院门户网站、各基层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 个月(原已与录用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且实际工作的拟聘用人选无试用期)。
十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湖南省法检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十四、相关说明
1.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4.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郴州市范围内,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按相关规定执行。
5.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法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法院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0735-2178693、2178786。
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2329957
苏仙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2896953
资兴市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3326137
桂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4472003
永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5568021
宜章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3766003
嘉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6733956
临武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6331018
汝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8234773
桂东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8628056
安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35-5232619
报考监督电话:
郴州市市纪委监察委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0735-2178720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0735-2178719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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