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1:37:28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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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省娄底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05人)
为不断完善法院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相对稳定的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娄底市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配的招聘计划,本次娄底市法院系统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5名。其中: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65人,娄星区人民法院50人,冷水江市人民法院30人,涟源市人民法院54人,双峰县人民法院49人,新化县人民法院57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娄星区法院要求:法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法院从事见习法官助理一年以上可放宽至非法律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已在法院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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