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0 10:24:4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北京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补录文职人员1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警官 赵警官
固定电话:010-68886708转9503
移动电话: 13911870125 ;13301150754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五、笔试: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命题。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考场安排报名时另行通知。
六、面试: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命题。
笔试成绩和面试分组、时间、地点安排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2。
七、政审、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通知。
八、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1、文职人员合同聘用制的用工方式。
2、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
3、文职人员的工资按每月3000元标准执行(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期间工资标准为300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由区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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