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9 09:59:1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17北京房山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2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1)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北京法院网”相关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专业笔试和心理测试,审判辅助岗位专业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行政岗位专业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心理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程度。
(4)笔试成绩:将在“北京法院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成绩高于60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 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录用。在“北京法院网”公布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市高级法院将通过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北京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综合评选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无法获得毕业证的考生,取消录用。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七年(含试用期)。固定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考试合格,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2017年6月25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4.房山法院不与非北京常住居民户口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档案统一委托管理。
5.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房山法院咨询电话:89364883,联系人:李莹、燕保伟,咨询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7.房山法院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房山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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