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1 13:21:5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宣城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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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宣城市郎溪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郎溪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郎政办〔2018〕1号)规定,郎溪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进行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为50名(男性48人、女性2人),用人单位及人数分别为:局机关13人(其中女性2人)、派出所37人(分别为建平中心派出所、十字中心派出所、涛城派出所、城南派出所、飞鲤派出所、毕桥派出所和凌笪派出所)。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事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县人事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辅警工作;
(二)年满18周岁,且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2日至2000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自主择业士官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2月12日至2000年12月12日出生);
(三)限郎溪户籍,因职位不同建议报考派出所的应聘人员居住地为派出所辖区及附近或者愿意在派出所工作的,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岗位《志愿选择表》并服从岗位安排;
(四)身体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高中以上学历;
(六)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持有机动车A1驾照、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狙击手或有特种作战经历等专业技能的优先予以聘用。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已自行下载完善后的报名表(或现场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岗位志愿选择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以及加分项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自行下载并张贴照片的提供3张照片)。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郎溪县公安局一楼大厅(碧河路6号);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2月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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