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09:42:40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凤阳县人民政府发布:2017安徽凤阳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岗位辅助人员1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司法警察岗位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司法警察岗位辅助人员10名(男性10名)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2、年龄条件: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身高不低于1.70M,体重不低于50千克。
4、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加分条件:
(1)具备国家认可机动车驾驶证书A照加5分、B照加3分;
(2)具备国家认可的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加3分;
(3)退伍军人或体育学类、体育类毕业生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累计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3月10日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 日~19 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735941(报名期间使用)。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三张(若有考核加分的,报名时同时申报,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其中: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7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科;
6、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7年3 月24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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