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4 10:17:11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5年山东淄博博山区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3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为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协管人员30名,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城管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开除处分。
(二)男性,高中(含)以上学历,年龄20-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含)至1995年1月1日(不含)出生,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纹身。
(三)限博山区城区及近郊常住户口,能适应室外工作要求,服从城管工作时间安排。
(四)能熟练驾驶二轮摩托车、汽车且持有有效驾驶证件的优先聘用。
三、2015年山东淄博博山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人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8月17 日(上午9:30---11:3 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服务大厅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伍证、驾驶证(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只复印本人页)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按规定时间到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服务大厅报名,填写登记表(登记表由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后打印),期间如发生网络故障,则直接现场领取登记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录用
依据测试成绩,体检后择优录用,相关时间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制员工,由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每两年签订一次。被聘用后,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在合同期限内,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258158
博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日
原标题:淄博博山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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