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考试

各地
招考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招警 > 备考 > 公安基础知识辅导 > 书记员考试法律知识:犯罪主体之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

书记员考试法律知识:犯罪主体之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2021-07-13 16:44:1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书记员考试法律知识:犯罪主体之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点击领取备考干货
领取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生效,修正案中下调了部分的刑事责任年龄,这也就成为考试中的重点部分的内容,那我们今天来看看修改完之后,刑事责任年龄变成了如何。

一、刑事责任年龄

(一)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

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相对责任年龄:12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1.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四)量刑情节

1.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1)从宽处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不适用死刑;(3)不构成累犯;(4)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5)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

2.已满75周岁的老人∶(1)从宽处罚∶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老人不适用死刑,但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3)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二、刑事责任能力

(一)无刑事责任能力

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法院强制医疗。

(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除了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外,其余都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但是为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造成混乱,刑法对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三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内容,在考试复习中需要熟练掌握。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4年全国招警公告汇总|职位表|报名入口|成绩查询
       面试相关:2024招警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录用公示|面试名单
       辅导课程:2024公安专业系统提分班|公安基础理论
       备考指导:2024全年招警时政热点|每日一练|行测辅导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二维码
公告预约 考试资料领取 交流备考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招警备考群

微信客服:识别右图二维码
招警备考 答疑解惑 资料领取
小姐姐为您答疑解惑送资料
(编辑:donghaiyang)
热销书课
公务员
事业单位
金融
军队文职
医疗
公安招警
公选遴选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辅警招聘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