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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民法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021-04-08 15:39:3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练习题:民法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加群领资料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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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权利能力

(一)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从出生到死亡,所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相同,所以刚出生的婴儿也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以出生证明时间或者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以该证据为准。

(二)关于胎儿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原则上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民法总则出来后作出了新的规定。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例】张三去世未留下遗嘱,留下四十万共同财产,张三已经成家娶妻,妻子怀有六个月身孕,还有父母健在,那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胎儿应当为其保留份额,如果孩子出生一个小时又死亡,那么胎儿该部分的财产应该作为胎儿的遗产由张三的妻子继承;如果胎儿出生为死体,那么胎儿由始至终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财产退回张三处,作为张三的遗产重新分配给张三的妻子和父母。

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也就是自然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为民事活动负责任。按照年龄和精神状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大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条件

年满18周岁,精神状况良好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19岁读大二的张三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7岁工厂打工为生的张三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思考:17岁的小明接受叔叔遗赠的巨额遗产,从此衣食无忧,他是不是完全的民事行为人?

答案:不是,这巨额遗产不是劳动收入所得。

2.行为效力

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非法律规定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的。所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行为没有其他效力和条件瑕疵的,行为是有效的。例如,17岁工厂打工为生的张三花5000块钱买了一台液晶电视,那么该行为效力如何?答案是效力有效,原因是17岁的张三已经有了自己的劳动收入,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行为效力有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条件

年龄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精神状态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30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张三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行为效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完成的事情是有限的:一是纯获利的事,二是与年龄智力状况相符的事;所以当其实施与年龄智力状态不相符的,效力如何?答案是行为效力待定,需要等待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行为有效,若不追认,则行为无效;作出的如果是纯获利益的行为,则行为有效。例如纯获利益、接受赠与和遗产继承,不需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付出任何对价,可以由其自己进行决定,该行为有效。

思考:14岁的孩子张三去书店买了20块钱的练习册,效力如何?

答案是有效,因为和年龄智力状况相符。

如果是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买了两套房产,合同效力如何?

答案:效力待定。对于超出其年龄、智力状况的行为需要等待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条件

年龄不满8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5岁的张三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李四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力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民事活动,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产生疑问时,应属于无效,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所以7岁的孩子去买50块钱的玩具,效力如何?答案是该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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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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