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5 15:38:4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招警考试频道同步华图教育发布:书记员考试法律知识:宪法中关于政治权利与自由的考点分析,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欢迎大家加入招警考试交流群: 领取资料考试交流。
在书记员考试中,就法律这一板块而言宪法占的比重较大,其中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考察是一个重点,今天就带领考生一起来分析一下公民权利中的重要考点—政治权利与自由。该项权利在考试中涉及的考点较多,也是需要考生重点掌握的内容。其具体内容如下: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关于享有该权利的条件是重点,容易以案例或者原文的方式考查。其条件有三个:(1)年满十八周岁,(2)我国公民,(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具体注意内容如下:a.我国公民指的是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b.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又如何考察大家呢?第一种方式题目中会具体表明到底有没有被剥夺。比如:张三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三年,问张三有没有选举权。当然有啦,因为满足选举的三个条件。第二种方式考察剥夺选举权的日期。比如:张三犯盗窃罪,判有期徒刑三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年,问张三在几年内不享有选举权与危害国家被选举权。答案是三年,因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及于主刑期间。第三题目中没有告诉到底有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但出现了无期、死刑或者安全的犯罪,此时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那就自然而然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啦!c.精神病人是否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呢。如果说精神病人满足选举的三个条件当然拥有啦,只不过毕竟他们的精神状态有问题,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经过选举委员会的确认可以不行使该权利。
2、政治自由。主要有六个自由,该项内容容易以原文的形式或者案例进行考查。首先六自由指的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具体考察角度如下:(1)言论自由指的是公民能够自由表达思想观点,它是政治自由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2)出版自由指公开发表出版物表达对国家事务的看法。考试时容易这样问考生,剥夺了出版自由意味着不能进行创作了,这种说法明显错误,只是不能出版作品了。(3)集会、游行、示威这三种自由的行使是在公共场所,因此它们是一种相对的自由,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才能行使。(4)结社自由,指的是公民可以自主决定依照法定的程序参加社会团体的自由,比如参加消费者协会等。最后注意一个问题,宪法规定只有六自由,考试时如果出现迁徙自由、罢工自由这些说法均是错误的。
最后,相信考生们掌握关于政治权利与自由的考点后,遇到相应的考题那么就会得心应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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