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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审判

2020-12-15 15:03:34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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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一)审级制度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至多经过两级人民法 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 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提出抗诉。

(二)审判组织

 

 

独任制

①仅适用基层法院;

 

②仅适用于简易程序;

 

③只能有审判员担任,陪审员不行

 

合议庭

一审:

 

①基层、中级法院一审案件——应当由3人组成;

 

②高级、最高法院一审案件——应当由3-7人组成;必须是单数

二审:应当由35人组成,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复核庭:高院死刑复核或高院复核死缓执行的合议庭,应当由3人组成,只能是审判员

 

 

 

 

 

 

 

 

 

简易程序

 

 

特点

①只适用一审程序

 

②只适用基层法院

 

③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

 

 

范围

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②被告人认罪的,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③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的

 

 

例外

①被告聋、盲、哑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③共犯中部分不认罪或对适用程序有异议的

(四)第二审程序

1.含义:第二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并且作出裁判的程序。

2.启动

(1)启动原因:上诉或抗诉

①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 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 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 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2)启动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10天,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是5 天,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3.二审的原则

①全面审查原则;

②上诉不加刑原则。

(五)死刑复核程序

1.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 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 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5.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 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6.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 律师的意见。

执行机关

执行种类

人民法院

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

监狱

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公安机关

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剩余刑期不足3个月的有期徒刑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

未成年犯管教所

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

社区矫正机构

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故A选项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故C选项中未区分是否羁押,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故B选项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故D选项说法正确。

【试题演练】(单选)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 )有权请求检察 院提起抗诉?

A.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 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申请抗诉的主体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所以C项正确,ABD项错误。综上所述, 本题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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