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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抢劫罪与抢夺罪

2020-12-15 15:01:4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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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抢夺罪

一、抢劫罪

1.抢劫罪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 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2.以“其他方法”抢劫的

包括采用用酒灌醉或用药物麻醉等。如果行为人不是采用某种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 不知反抗,而是利用被害人自己的原因(自己喝醉、正在熟睡、因病昏迷等)或其他原因(如 被害人被人打昏、撞伤等)造成的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而乘机获得其财物的,只能构 成盗窃罪或其他罪,不能构成抢劫罪。

3.以抢劫罪论处

(1)携带凶器抢夺。

(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3)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二、抢夺罪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试题演练】(单选)李某将车停在路边去吃早餐,伺机偷东西的王某从车边路过,见车内有一提包,便拿弹弓弹射钢珠将车玻璃打碎,拎出车内提包就跑。路人张某见状,边喊

“抓贼”,边追上前去抓住王某。王某急欲脱身,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刺张某两刀,张某血流不止,仍紧抓王某持刀手腕不放,李某闻讯赶来,二人合力将王某制服,并打电话报警。 经公安机关查实,包内装有手机一部,价值6000元。

新警小黄制作《呈请拘留报告书》时,认定王某涉嫌罪名正确的是:(单选)( )。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 D.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 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 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 救济物资的。

A 项错误,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B 项正确,根据法条规定,王某首先实施了盗窃行为,且为了抗拒抓捕,对张某使用暴力,连刺张某两刀,此时转化为抢劫罪。

C 项错误,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D 项错误,王某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又实施了伤害行为,盗窃行为与伤害行为在时间、空间上是连续的、不间断的,王某的行为构成转化为抢劫罪。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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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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