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3 15:44 公安招警考试网 http://zhaojin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中国警察网
本期热点:浙江公安厅出台意见建立“亲清”警商关系。
中国警察网讯 4月27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出台《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亲”来密切警商关系,用“清”来规范警商关系,为建成民营经济发展的标杆省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浙江是全国民营经济最为发达省份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服务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浙江省公安厅此次出台的意见强调坚持“亲”“清”结合的工作原则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在“亲”上,要立足公安机关职能,加大对各类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企业,了解困难,主动帮扶。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涉企案件管理,依法慎用刑事手段,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清”上,公安机关要明晰公权私权关系,厘清警商边界,净化警商关系,做到亲而有间、清而不离,确保警商关系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内运行。
在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涉嫌违法犯罪中,《意见》指出,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严禁打击扩大化。
对于各类涉嫌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报警求助,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立即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对一些明显属于经济纠纷或者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报警求助,要主动为企业指明行政、民事等救济途径。 同时提出公安机关将为非公企业提供靠前高效的优质服务。以易受犯罪侵害、易发生内部犯罪、易发现犯罪线索等“三易”非公企业为重点,建立定期法律体检、预警通报等制度。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将分层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设立公安联络员,深入开展“公安服务进民企”活动,并针对浙商在外投资遭受不法侵害维权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通过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依法提供必要的帮助。
《意见》还对公安机关提出了“八个不准”的办案纪律,即不准插手企业经济纠纷;不准选择性执法;不准歧视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非平等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不准违反法律规定对企业实施越权检查、越权执法和越权办案;不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损害企业人员、财产合法权益;不准推诿、拖延办理企业提出的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任何事项和请求;不准对企业采取超范围、超标的、超期限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不得截留、挪用、违规使用涉案财物;不准包庇、纵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原标题:浙江出台意见建立新型警商关系 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编辑:he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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