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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市场理论(2)

2014-11-10 09:07:5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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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场类型

  按产品或服务供给方的状况(即市场上的竞争状况)划分,市场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完全竞争市场

  (1)完全竞争市场的定义

  完全竞争市场是指竞争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一种市场结构。

  (2)完全竞争市场的存在条件:

  ①市场上有无数的买者和卖者;

  ②同一行业中的每一个厂商生产的产品是完全无差别的;

  ③厂商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是完全自由的;

  ④市场中每一个买者和卖者都掌握与自己的经济决策有关的商品和市场的全部信息。

  2.垄断竞争市场

  (1)垄断竞争市场的含义

  垄断竞争市场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是比较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的市场结构。

  (2)垄断竞争市场的存在条件

  ①生产集团中有大量的企业生产有差别的同种产品,这些产品彼此之间都是非常接近的替代品;

  ②一个生产集团中的企业数量非常多,以至于每个厂商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影响很小,不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和反应,因而自己也不会受到竞争对手的报复措施的影响;

  ③厂商进出行业比较容易,从而厂商数目也较多。

  3.寡头垄断市场

  (1)寡头垄断市场的含义

  寡头垄断市场又称为寡头市场,它是指少数几家厂商控制整个市场的产品生产和销售的一种市场组织。

  (2)寡头垄断市场的存在条件

  ①厂商数极少,新的厂商加入该行业比较困难。

  ②产品既可同质,也可存在差别,厂商之间同样存在激烈竞争。

  ③厂商之间相互依存,每个厂商在作出决策时都必须特别注意这一决策对其对手的影响。

  ④厂商行为具有不确定性。

  4.完全垄断市场

  (1)完全垄断市场的含义

  完全垄断市场是指整个行业中只有唯一的一个厂商的市场组织。

  (2)完全垄断市场的存在条件

  ①市场上只有一个卖者,它控制着整个行业的全部供给。

  ②垄断厂商的产品没有十分近似的替代品。

  ③不许有新厂商进入,垄断厂商控制着市场周围的种种进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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