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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河南省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试卷(2)

2007-02-05 15:11:1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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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17.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公安工作的最高标准。

    18.人民警察都有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

    19.人民法院作出的对撤消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就是直接监督。

    20.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

    21.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

    22.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犯罪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

    23.间接监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社会组织、公民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属于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的监督。

    2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的督察长、副督察长在任免前,必须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意见。

    2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6.治安工作社会化是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方面当家作主的体现,是人民群众参与社治安事务的一个必然趋势。()

    28.公安赔偿中的损害是客观上已经发生的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还包括可能造成的损害和仅仅造成危险的情况。

    29.故意,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30.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人民警察,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仍不改正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31.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必须坚持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但不必坚持互相制约。

    32.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33.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可以聘请律师。

    34.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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